第三百二十八章 恶境迷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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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物质不灭,也就不存在死神的概念,对于人而言,人是人的形象,可事实上,人就是由物质构成的。

妖法,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夺取其他生命的一切。

生命存在两种行为状态,一种是自然的乐意做某些事,一种是强制性的被迫做某些事。

任何带有强迫服从,而不是出于生命自我意愿的行为,事实上都具有邪性。而邪的就会被邪的吞噬掉。

世界的正邪,一定意义上展现在国家与宗教间,当然,宗教只是人的概念,所以门派的概括更为合理。

政教永远不可能融在一处,国家会改变,但是教义不会。

国家这个概念不具有邪性,可是国家的人具有邪性,所以国家做的事必然带有邪性。

国家会利用门派的某些理念,可是门派绝对不会归附于国家,因为两边存在天然的对立性。

任何一个服务于国家的门派都会是邪的,人世间的正传门派只会对人,根本就不存在国家的概念,国家的概念是一个大的群体概念,而任何门派的东西,都是单独对人进行的。

国家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会用来奴役人,这是一种必然,而此时门派与国家会自然的对立。

同样,宗教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冲突,是因为人的原因,因为人会产生冲突。

国家是由人组成的庞大机器,法律是治理国家的药物,而宗教是由修行人组成的小团体,教义则是针对人的行为药物。

人这种生命体是有毒的,来源于人的这个身体本身,构成人的生命成分就是有着严重的毒性。所以人会自然而然的把国家治坏,修行人同样脱离不了人的因素。脱离人因素的生命根本不会理会人世。

组成生命的物质会自然而然的对自己的宿主造成某种结果,快与慢只是时间问题。

修行,自然是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在这种规则的制约下,如果宿主带有负面的情绪,情绪一样是种物质,吸收宿主的能量,本质上是吸收一种毒药,这种行为会是一种有损害的结果,所以法师除了利用她修行,其余的一切,对待她都是极好的。

刑妖,一样是这种意义的结果。通过恶劣的环境,来消磨宿主的心思,而在吸收宿主能量的时候,反而是给予宿主一种畅快感,属于一种特殊的毒素。

一个苦经折磨的生命,或许一口干净的水,都能让他觉得满足,所以通过一种欺骗的方式,来让猎物沉迷,就是妖性。

当人具有妖性时,教义会用来治人,国家具有妖性时,就用来治国。

而此时女法就用奉献的概念迷惑了自己。

奉献的原意是恭敬的把物品呈上去,并不具备自我献身的意义,这里是指将自己献祭出去的意思。

献身是一种很邪恶的概念,既然宇宙产生了你,那么你将自己献出去,你的存在有何意义。

生命即为自我而存在,也为他而存在,所以生命一定是存在,而不是消失不见,那么献身,献祭的概念就是源于妖魔。

在人的三魂七魄概念上,身体只是作为一个载体,而能够附身控制的生命体有很多,一旦人把自己献出去,自我理论上是会被一层物质覆盖的。

在被刑妖慢慢迷惑的过程中,她的先天同样会被一些因子慢慢侵蚀,所以自然具有妖性。

人世阴阳交合产生生命,而新生命会附带原生命的某些因子,可是交合过程,同样是一种同化的过程。

而她此时,同样有着在与刑妖进行着一种生命信息交换的概念。人同样会有与环境同化的概念。

修真的概念里,真我,自我很重要,不存在无我的说法。

一旦她完全的被同化后,活下来的就是刑妖。

而同样的是,她也更能在这种变化里反过来找寻自我,因为改变的过程中,会有不变的存在。

一个人不管变好变坏,肯定有不会改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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