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婚(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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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臣也不相信他的话,果然,老臣这便回去重重的惩罚这个奴才,好叫他知道乱说的后果。()”

唐曦眼中的惊慌虽然出现的短暂,但还是被老于世故的陈庭玉发觉了,他眼中略过一丝笑意。陈庭玉当然知道唐曦的把戏,这在贵族联姻中非常普遍,他自己曾经就干过这事。

看着躬身退走的陈庭玉,唐曦缓缓的收起了所有的表情,变回了那个冷峻睿智、从容淡定的烽王。

“你怎么看?”

唐曦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眼神空洞的看着门口。高珂没有回答大王的问话,他知道大王不是在问他,果然,从屏风后传出一道淡漠的声音。

“会咬人的狗不叫,这个人比白兴德和钱百川难对付的多,天眼花了七年时间都没有成功渗透进他的身边。”

“呵呵~老狐狸。”

唐曦给出了自己的评价,然后看向从屏风后面转出来的唐辉,看到唐辉手里抓着已经啃了一半的猪蹄,不禁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想吃不会自己去找御膳房做,非要来寡人这里偷吃?”

“给您做的不仅安全而且味道肯定是最好的。”唐辉耸耸肩,给出了自己偷吃的理由。

“滚蛋。”

第二日,唐曦正式向内阁提出王后人选,以陈相陈庭玉的女儿陈梓萱为王后。这一点,大家其实早就达成了共识,毕竟是唐曦曾经亲口应允的,内阁和礼部有就算有想法也只得赞成。

其实,在唐曦刚刚登上烽王位的时候,大臣们就上书让大王早点敲定王后人选,以便母仪天下,教化万民。

想想看,连君王都不想着早点娶妻生子,那些在朝堂的帮助下堪堪吃饱饭的百姓那里会想这些,而烽国朝堂现在的第一政策就是鼓励生育。

大臣们巴不得唐曦多纳一些夫人、美人、良人,他这一脉人丁太过单薄,除了他,就只剩个唐辉了,而现在这两个人因为各种原因都还是单身,更没有子嗣,万一出了什么状况,烽国又将大乱。

在唐曦下达旨意之后,内阁便负责起草文件,礼部则负责制册造宝,并且会同宗人府、内务府,备办各种用品。而钦天监则正式开始测算良辰吉日,以便“执六礼”。

礼部很快便将一切都置备妥当,就等纳采、问名的那天。纳采,是六礼中的第一礼,简单来说就是提亲;问名,就是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以便测算男女双方结合是否合适,当然,王族的婚礼是没有媒人的,一般都是君主任命礼使前往。

这一天,唐曦盛装打扮,在雍咸宫正殿太极殿隆重登场。身后的高珂手捧诏书,缓缓的走出大殿,来到东侧的丹陛上,高声宣召:

“诏:命亲王唐辉为正礼使,次辅司马良玉为副礼使,前往陈府采纳、问名。”

“诺!”唐辉、司马良玉两人躬身接过旨意,在高珂的引领下来到礼部大院,脱下朝服,换上礼使的礼服。乐曲声中,两位礼使手捧奉节、奉诏在仪仗队和鼓乐队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奔向陈府。

此时,陈府所有人员早已等在大门口了,他们接受礼品后,将写着女儿姓名、简历、生辰八字等项内容的“表”呈交礼使,并设宴招待唐辉、司马良玉二人。席间,三人相谈甚欢,几杯酒下肚,脸色微红的陈庭玉便做起了月老,不断的向两人介绍未婚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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