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一往而情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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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近流行的一首歌,好像是一个什么组合,两个大学生。猴子天天在网吧里面放。不想学,也都会了。

古厝,夕阳,音乐。休闲的时光。

“没想到你还会弹吉他,好像还不错。其实我也会。”

张鹿接过胡鸢的红棉吉他,弹了一段sl。

上一世,自己买过一把朗斯的,还是朋友介绍的,很普通,然后自学过一段时间。

自己比较喜欢民谣。不是文青,只是觉得,会弹吉他的女孩子,好像很带感。

小的时候没有太多机会可以发展才艺。直到自己赚了钱,都花费在了学这些上面,但是没有一样是精通的。

缓慢的回忆起,自己是为了学一首传奇。200八年的时候,天后在春晚翻唱过的一首歌曲。了解到了一位音乐诗人。

闭上眼睛,回忆着传奇的谱子。

这是音乐诗人早期的作品。不过现在都还没有。2003年时候发布的。

伴着古厝前的潺潺水流声。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这首歌很美,我从未听过。”

胡鸢都听得呆了,张鹿的嗓音很空灵,很适合这个歌曲的意境,想起歌词,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就是多看了那一眼吧?那天,平常普通的一天,因画而结缘,一首歌而定情,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心。

“这首曲子是水木的音乐诗人在后面写的,跟一生有你,同一作曲人。我已经将它提前问世了,你不可以在外面弹。不然的话问题就大了。”

胡鸢了解的点点头。未知的事情,好像总能给他惊喜,他又再一次庆幸,这种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边,自己还喜欢了这个女孩儿。

门槛上,张鹿靠在胡鸢身上。这是两人的第一次约会吧?这种感觉很好。

抬头看着天,心想,老天爷,你就忽略早恋的问题吧,我这憋屈了一生,好容易暂时不用为了柴米油盐发愁,可以悠闲一段时光,总不要跟我计较这些了吧。

即使…我能留的时间很短暂,能给周围的人带来的是幸福。

“认识你,很好。”

年少,青春时光,不负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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