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听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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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多久,有一身着羊裘的妇人拉着一身着鹿裘的男子从人群中走出,在妇人拉的过程中,男子还不断的反抗,妄图摆脱妇人拉扯的手,郑忽从衣着打扮上倒是未看出什么问题。

此时的下层民众冬天普遍穿羊裘和鹿裘御寒,鹿或许在后世是个稀罕物,但在此时委实算不得什么。

二人出人群后,妇人先向郑忽行礼,之后又朝在做的乡长老和乡宰行礼,男子也跟在后面行礼。

午乡三老和乡宰看见是此二人,脸色有点微微尴尬。

这二人所争之事,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二人已经决断过了,未料这妇人还是不依不饶。

郑忽也注意到了各人脸色的变化。

“你二人所谓何事?”郑忽面色严肃的问道。

妇人率先开口道:“我二人本是邻居,我家有桑树,树大,有枝叶垂于他家,他未经我家人允许便采我家桑叶,我多次令其归还,他不许!”

妇人刚说完,男子立刻反驳道:“我不已经归还了吗?”

妇人面露讽刺,道:“你偷了我家几年桑叶,就归还了那么一点,尔真以为汝母可欺不成?”

乡三老和乡宰见状更是尴尬,急忙向郑忽解释起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告诉郑忽他们的决断是令男子归还桑叶,但是他们也无法确定男子这些年究竟采了多少桑叶,男子总是往少了说,而妇人总是往多了说,男子按照他所说的所采桑叶的数目归还,而妇人却一直不满意,感觉还不够!

听到这,郑忽算是彻底明白了。

这件事情的问题不在于男子究竟采了多少桑叶,而在于男子已经构成了偷盗行为。

乡宰和乡三老这么判,永远是不可能让争端平息下来的,因为男子未受到惩罚,未来他还会继续偷采桑叶,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此时又没有成文法,所有的审判皆是靠像乡三老或者是乡宰这种人的良心,心眼好的,像今天这种情况,都是选择息事宁人,心眼不好的,那就不用说了,杀人也是常有的事。

“此事我已知矣,你以为男子所采你家桑叶共值几钱?”郑忽向妇人问道。

妇人考虑了一会,道:“或值十钱!”

还未等郑忽开口说话,那男子便着急忙慌的道:“世子明鉴,绝未有如此之多!”

“五钱有吧?”

男子点点头。

妇人却又不干了“没有十钱也有七钱!”

男子“至多六钱”

郑忽

越听越像是谈判,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郑忽不再理会二人的争执,直接一锤定音,“汝今或以钱或以桑叶偿之!”

男子道:“以钱偿之!”

“汝之所行已如盗无异,赀徭一岁,汝可有异议?”

男子面色发苦,特别想说有,但是看着郑忽的脸色,很明智的回了一句无。

倒是妇人没想到郑忽竟然会判这么重,为男子求起了情,毕竟是邻里之间,家长里短这也在所难免。

但是郑忽并未同意妇人的求情,之后又有乡三老和乡宰及在场之人,甚至郑忽身边的两个小孩子都为男子求起了情,皆以为郑忽判罚过重。

郑忽无奈,知道现在还不是能严格执行法律的时候,还是需要顾及人情,最后将男子的徭役期限改为三个月。

这才平息了民意。

文中的盗桑叶案是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张三家的果子落到李四家到底归谁所有的这种物权关系问题改编,实在抱歉,这一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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