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百香酒楼观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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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穿了几天的“棉衣”被莫忧无情抛弃,出发的时候他一身白色皮衣,脚蹬皮靴,头戴皮帽,可以说是从头武装到脚,脖子上还围着狐狸皮制成的披肩。

君苏氏手艺一流,即使是狐狸皮制成的大氅,看起来仍然光泽有活力,那披肩更是活灵活现,就好像脖子上趴着一只小雪狐。

迈开四方步在街上开逛,莫忧心情极好,以前是没钱,又不好意思找君苏氏要,总是讹诈君捕头的私房钱也不利于搞好父子关系。

重要的是玩脱了还容易挨打,君捕头平时待自己挺好,手指头都没碰过一次,但是保不齐就什么时候心情不好呢。

君捕头的暴躁铁拳可不是闹着玩的,莫忧在衙门帮忙的时候亲眼见过的,那杀伤力堪比重刑犯专用的水火棍。

水火棍是衙门里警戒杀威的用品,长约齐眉,底端有一胫之长为红色,其他为黑色,水火无情,水火棍即取不容私情之意。

衙门里面的水火棍有两种,底端包有扁铁的,还有单纯是木棍的,它们的作用很容易想象。

这东西打在身上光是想一想就不寒而栗,君捕头的拳头似乎更厉害一些,莫忧不敢太皮,万一挨揍了没处说理去,因为老子打儿子在大胜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君家不远处就有一家靠打儿子消遣的,经常是爹娘混合双打,都是街坊邻居的,君捕头试着调停过,但是没有什么用,人家是两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得不说在这个社会环境下什么人都有。

赚了穿越过来的第一桶金,前些日子光顾着自己疯玩,都没给君苏氏买点东西,不说别的,上好的胭脂水粉今天必须得买一些回去。

爹喜欢娘白一点,所以娘也喜欢自己白一点,女为悦己者容嘛,莫忧懂得,在讨好老娘这方面,他自觉已经落后不少,不能什么讨巧的事儿都让王鳌这小子做了去,即使是亲儿子,存在感该刷还是得刷的。

南市的胭脂店被莫忧逛了个遍,最后才心满意足的走出整个南市最出名的胭脂店,走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几个系在绳子上的礼盒。

都说货比三家,大店小店他都看了,这家胭脂店的名气还真不是吹出来的,确实比其他家要强。

“看我大鹏展翅!”

“嚯,来得好,我也来一招白鹤亮翅!”

嗯?有好戏看了!

莫忧正准备回家,没想到一转角就遇到全武行,看起来像是热身,两个穿的挺少的小伙子正在比划招式,想来很快就要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比武了。

莫忧四处墙角小巷找了一圈,没有看见预料之中的人,耐不住心中的兴奋,赶紧就近找了一家酒楼坐下准备看戏。

百香酒楼,就这家了,他们家的门口正对着街中间,对着门的桌子也正好空着,莫忧小跑着坐下,生怕被别人抢了先,尽管周围的客人好像都没有这个意思,依旧该吃吃该喝喝。

逛了有一阵子了,莫忧有点口渴,放下东西先倒了一杯茶喝,紧接着就盯着门口猛看,心想你们倒是快打啊,光比划招式有什么意思。

“小二!”没人搭理,莫忧拍拍脑袋,是自己喊错了,“博士!给我来一盘红烧鸡翅。”吃着鸡翅膀看戏最香了,莫忧对此很有生活经验。

“好嘞!”大胜的店小二不叫店小二,他们被称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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