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再败曹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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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闻听果然骗出了曹仁,并将之打的大败,当下大喜,传令各军收兵回营,只留少量兵马监视城中敌军。

次日一早,行军主簿庞林前来汇报昨日战果:歼灭夏侯存骑兵一千,其中生俘四百四十五。射杀曹仁骑兵七百八十七骑,杀伤其橹盾兵二百三十六人。缴获兵器铠甲无数。

其中,被射杀的曹军骑兵几乎每一个都身中数箭乃至十数箭,足见连弩兵射速之恐怖。

而与此同时,自家却只伤亡了百余人,大多都是在大军调动之时摔伤、磕伤的。

刘贤闻讯大喜,当即命人将收敛的战马尸体全部送往火头营去,今日为全军将士加餐。随后,传令将夏侯存等曹军战死将士的尸体拖到城下示众半日之后,再择地掩埋。

且说曹仁在城中,正感叹昨夜之败,忽听守城士卒传报,说刘贤将战死士卒的尸体放在城下示众。曹仁闻言更是伤感,对吕常道:“悔不听太守之言,以致有昨夜之败。只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当时我军骑兵当面之敌仅有两千弩兵,弩的射速远远赶不上长弓,面对骑兵往往仅能射出一箭而已,为何刘贤麾下的弩兵却能连绵不断地射出弩矢,直如连珠箭雨一般?”

吕常道:“莫非是连弩?”

曹仁道:“如大黄三连弩一般一弩数矢的连弩我也见过,但昨夜刘贤军中的连弩却不是一弩数矢同时射出,而是连续不断地射击,能够对我军骑兵造成持续杀伤,故而我军损失尤重。”

吕常讶道:“这莫非是刘贤新制造出的一种兵器?那刘贤心思极为灵巧,观其前后用兵,机变百出之余,也极为注重兵甲之利。前后所制之石炮、扎马钉、独轮车等物,俱是前所未见之战场利器。如今制造出一种新式连弩也并不奇怪!”

曹仁点头叹道:“只是如此一来,却是大大限制了我军骑兵的战力。难道日后我军以骑兵对刘贤步兵,竟要沦落到不敢进攻的境地吗?”

吕常想了许久,道:“刘贤军中既有如此连弩,冲阵自然是不可行的。不过也未必就找不到可以克制之法了。连弩既然射击迅猛,必是早已装填好了弩矢,若是射空了弩上的箭矢,下次装填必定极为耗时,或可先领骑兵在外游曳,引其放箭,待其射空之后,再行冲阵。且射速快者,射程未必能远,或许也可用重弩方阵进行打击。此外,刘贤军中既然常备扎马钉、绊马索、鹿角、车阵等障碍物,骑兵难以突阵,将军何不上表魏公,请调一支精于骑射的边军游骑前来,想必定能对刘贤的步兵方阵造成极大打击。”

曹仁闻言,点头道:“吕太守之言甚是!”

当下曹仁写了表文,叙述了当前的战斗的情况,并着重描写了刘贤军中新出现的连弩,随后请曹操尽速调派援兵前来,特别是要一支精于骑射的边军骑兵。

表文送出,曹仁心下稍安,对吕常道:“刘贤善于用兵,此时又大军云集于此,我军兵少,不可再出城与之纠缠,可谨守城池,静等援兵到来。到时候集合重兵,再与其争个输赢。”

曹仁打定了坚守的主意,而于此同时,刘贤也收到西线张任的战报,原来张任与刘贤同时出兵,顺筑水而下,直抵筑阳。筑阳城中并无驻兵,只有数十名官吏和二三百更卒。

汉代兵制,所有成年青壮都有卫、戍、役三种兵役。卫是指去京城当兵,也就是所谓的南军、北军两支中央军,期限是一年,朝廷发放铠甲兵器和粮食,待遇算是最好的,当了卫军就不必再去服其他劳役兵役。戍是指去边郡当兵,也就是所谓的边军,每人每年三天,自带兵器干粮前去。当然,距离边郡远的内地百姓若要真的服这个兵役,算上来回路费和食宿费用,成本将会十分高昂,因此绝大多数人都是交钱免疫,每人每天一百钱,朝廷收到这笔钱后会自行雇佣兵员去守边。按理说一天一百钱,那么一名受雇佣的边军一年应该得到三千六百钱才对。但实际上发放到边军手里的大多只有二千余钱。而第三种役兵,实际上就是指郡县兵,又叫更卒。汉律规定成年青壮每人每年要服劳役一个月,也就是说每个月都有十二分之一的青壮在为官府做事当差。

当然这是天下太平时候的兵役制度,事实上到了天下大乱,群雄征战的如今,各家诸侯的精锐兵马都开始职业化、长期化了,但更卒制度却仍旧保留着,充当地方宿卫,工程营造,整修道路水利,工坊做工等等之用。

这样的郡兵实质上就是免费的民夫,战斗力可想而知。张任领兵到后,不过半日进攻,便已将城池拿下,复又分兵夺了山都。南乡太守傅方领郡兵到来,本想进驻筑阳,然而城池已被张任夺取,傅方只得退守老河口处的坞堡,与张任相持。

刘贤在襄阳城下得知张任已夺取了筑阳,将南乡郡兵堵截住了,当下大喜,于是看了看巍峨雄壮襄阳城池,开始摩拳擦掌,准备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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