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志异—典出赎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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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国共决战之时,为了提振颓败不堪的士气,那位蒋总裁给自己手下的将军们统一下发了这种配枪。

无非就是想逼迫他们沙场死战,即便最后打不赢我军,也指望在战场上能有几个主动杀身成仁的例子,好让己方败得不是太难看,也能为将来的大nn制造些泪点。

可惜此时败象已成,那些高级将领又不是傻子,谁会为一场注定没有胜算的战争陪葬?

除了一部分起义的和投诚的,剩下的大多数都随着败军一起逃到台湾。

有道是败军之将不可言勇,更何况这些将军在战场上没有自戕,大大地拂逆了蒋总裁的本意,你觉得蒋总裁还会待见他们吗?

于是这些曾经位高权重的将军到了台湾之后,纷纷被蒋总裁找借口解除职务,一个个赋闲在家。

没了职务就没了进项,家有金山也终有吃干喝净的一天。日子过得窘迫了,将军们便开始典当自己的珍奇什物应急。

到后来珍奇玩物典当得差不多了,有些人就把主意打到这把蒋总裁赠送的配枪上面。

按照规矩,当铺应该拒收n。

当铺有“三不当”的讲究,这头一个“不当”就是犯忌讳的东西不当,枪是可以伤人的凶器,自然属于犯忌讳之物,当铺拒收自然合情合法。

然而当铺根本惹不起这些穷急红眼的将军们,无奈之下只得按照贵重工艺品收了。

然而等到当期一过,这些起初当枪的将军们大多都没有钱来赎枪,典当品自然成了死当。

按照收当时的约定,此时配枪的所有权归属于当铺,当铺可以任意变卖处置它们。

但问题是,这枪是蒋总裁送给手下将军自戕用的,摆明了是一件凶得不能再凶的凶物。

若非那种疆场效命、刀口舔血的武夫,普通人家谁镇得住这种东西?掏钱去买这种东西,岂不是寿星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么?

再说即便是普通的n,那也绝对属于违法犯禁物品,个人私下买卖肯定要吃官司的。

这下收下配枪的当铺老板们既拿不回赎金,也无法妥善处理这些烫手的山芋,只能集体跑到台北总统府去喊冤哭穷。

眼瞅整件事儿闹得越来越不像样子,蒋总裁只得自认倒霉,自掏了腰包,派遣卫士拿着钱挨家当铺去赎枪,才算了结了首尾此事也随之成为当年坊间的一大笑谈。

“嗨,我方才无非在抱怨台北这些当铺欺软怕硬,只畏惧权势却不珍爱知识,让一段大好的机缘擦肩而过,令人既可笑又可叹。”

我告诉小墨,昔日灵鹫山大雷音寺诸沙门去阇卫国行脚化缘,在一位仁善长者家将佛家经文念诵一遍,保佑他全家脱离苦海。

这场佛事结束之后,沙弥们从长者家一共化来了三斗三升米粒黄金,约重五百九十一千克,折合人民币一点六亿元,新台币点五个亿!

即便如此,当沙弥们向佛祖交差之时,如来还埋怨他们:“将经文卖得忒也贱了,直教子孙后世无钱享用。”

虽说佛祖的胃口真是不但知识本身就值这个价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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