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丢青梅打竹马(上)(2 / 2)

加入书签

当初踹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懂分寸呢!”

原来张初九和翟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同学,直到毕业都未分班,认识已经几年之久,按着古语算是有那么点‘青梅竹马’的意思。

只可惜两人的缘分不是善缘,所谓‘青梅竹马’乃是你用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青梅砸我的头,我用单手棍一样的竹马敲你的脑袋。

而这孽缘的起因,说起80%都得怪张初九点子太弊,剩下20%则是翟丹性子太强。

小学1、2年纪,张初九因为年龄太小,性子未定还没把太多精力花在修炼上,所以成绩不错,拼一下便能勉强挤进班级前3。

而翟丹的成绩恰好和他相差无几,所以两人当时期中、期末大考时,常常要争夺班里第3的位置。

这样的竞争在大人看来,简直幼稚的可爱,可在7、8岁的孩子眼里,班级前3名意味着‘三好学生’、‘文明少年’这样的荣誉跑都跑不掉;

意味着老师的另眼相看,同学中的超然地位,简直是人生目标的极致,每一个竞争者都是‘生死大敌’。

更何况,张初九和翟丹两人的成绩当时实在不是班里第1、第2名的对手,都只能觊觎第三名的宝座,竞争更是激烈。

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明里、暗里的别着劲,相互越来越看不顺眼。

不过学习上的竞争乃是文比,两人又是一男、一女,再较劲最初也没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冲突。

直到3年级时,有一堂体育自习课,翟丹穿着一件不易分辨男女的运动装,趴在课桌上和别人兴致勃勃的聊天。

张初九在操场上刚撒完欢,疯跑进教室,想回自己的座位喝水,穿过坐道时,巧好碰到翟丹挡路,还以为是男生,想都没想就一巴掌打在翟丹的屁股上,嚷道:“好狗不挡道,挡道不好狗,让开,让开。”

华国教育法规定,国民7岁开始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小学3年级已经10岁,而10岁的女孩子在星际社会,营养充足的情况下,已经可以勉强称之为少女。

被人误打一下屁股其实不疼不痒,那算是什么大事。

可被打者换成一个刚刚进入懵懂、敏感的青春期,情怀如诗的少女,打人者则是同龄少年,性质却变得截然不同。

可以想象,当日大庭广众之下,屁股突然被男同学莫名其妙的打了一下,翟丹的那种羞怯、气恼又慌乱、茫然的五味杂陈滋味,是常人难以琢磨的。

她脸孔涨的血一般红,直起身体,扭头怒视着张初九,还未开口讲话,眼泪先‘唰唰…’流了下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