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果然一条好大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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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听他这么一问,下意识地就环顾左右,看看没人注意,这才压低声音,凑在林绍轩耳边说道:“京城来的,淳王爷家的。听说就要封他做世子了,你说要不要好好奉承?”

哦,原来是将来的王爷!果然一条好大腿,一定要抱紧!

“你就假装不知道。我看他对你与别人不同,兄弟看好你!”小王两只小眼睛一转,给他的好“闺蜜”出主意。

“哈哈,好,就按兄弟说的办。走,咱们现在就去约张兄。”

林绍轩高兴,这下有了京城的大腿,将来做起生意来定会更加顺利。

张宗宪,当然现在林绍轩知道这一定只是个化名,未来的淳王爷现在就暂住在小王家里,两人出了茶楼,一起回小王家。

林绍轩来到这大宋国后还是第一次去小王家呢,只见他家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到处雕栏画栋,朱漆描金,屋舍宽广,气象万千,好一个富贵极乐之所。林绍轩刚买的宅子跟这里一比,简直就是乡间田舍。

林绍轩努力记路,转过不知多少门,穿过不知几处回廊,才来到一处雅致的宅院。

小院门前立着两个彪形大汉,看到屋主人来了也不让开,而是拿眼看着林绍轩。

“这就是你家公子近几日常提起的林二公子,进去通报吧。”

小王不敢造次,报上林绍轩的身份后就等在门前。

不一会儿迎出来一个清秀小厮:“二位公子请随我来。”

走进庭院没几步,就看到张宗宪迎了出来。

“哈哈,林兄!不知林兄到访,下人失礼了!快快请进!”

三人进得堂屋,分宾主坐定,丫环奉上茶来。

“张兄,小弟刚在杏儿胡同买了个小宅子,明天接了玲珑去住,正要请张兄前往一聚。”

知道了张宗宪的身份,林绍轩也假作不知,对他态度一如以往,只是更加亲热。

“哦?这么快就办好了?好,明日巳时末,哥哥我一定到。玲珑姑娘唱的曲子,实在是令人回味,明天一定要再听几曲。”

“小王,你现在就派人去跟丁员外和韩公子他们说,明天咱们先去林贤弟家。”

看小王八爷出去安排,他又对林绍轩一拱手:“林兄勿怪哥哥做这恶客,暖宅自然要多点人气才好。明日咱们几个好好热闹一下,下午再同去西湖游览。”

“哦?同游西湖甚好,只是不知可否带上玲珑?她这扬州姑娘还未去过西湖呢。”

林绍轩早看出来了,这条粗大腿对歆雅感兴趣,只不过是人家有气度,不跟自己计较,否则随便寻个由头就能弄死自己,把歆雅夺了去。

我还是识相点吧。本来林绍轩赎歆雅也不是为了床笫之事,只是看她可怜,再加上想要个聪明能干的帮手,既然未来的王爷喜欢,那就给他个表现的机会呗。

“好!好好好,明日有美同游,自然更添韵致。”

“小王,你再叫人去安排一下,明天干脆包个画舫,多叫几个善歌舞的红姑娘,咱们且好生乐呵一下。”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张宗宪真是太讲究了!

小王告个罪,跑出去叫人写帖子邀人,又安排人去包画舫、叫姑娘,留下林绍轩自陪着张宗宪。

“张兄在这杭州玩得可还尽兴?”

“哈哈,妙啊!此地物阜民丰,人杰地灵,又有王兄和林兄这样的好朋友,哥哥我都乐而忘返了。”

张宗宪离了京城,就好似鱼游大海,鸟上蓝天,玩得那叫一个痛快。办完了父王交托的正事,有一帮捧臭脚的帮闲侍奉着每日玩乐,这样的日子,比在京城受拘束不知强上几多。

林绍轩有意抱大腿,自然是顺着他的话题,见他爱聊风花雪月,干脆投其所好,跟他讲起一些后世流行的话本。

“哎呀,这个张生,真真是斯文扫地,这样的事竟也做得出。”听林绍轩讲到红娘命张生藏在棋盘下爬去私会崔莺莺,张宗宪忍不住哈哈大笑。

“哈哈,有趣,有趣。这小红娘真是大胆,也不怕主子们成就了好事后再来收拾她。到时候,就不知要她怎么爬了……”

说完,两人交换个男人才懂的眼神,又忍不住笑成一片。

正说到得意处,小王回来说都安排好了,林绍轩就要告辞,被张宗宪一把抓住,非要他说说这张崔二人到底有没有入港。小王一听也来了兴致,拉着他只说也要听。

林绍轩无奈,只得把一出西厢从头到尾又讲了一遍。许多地方他也记不清了,看这两人兴趣盎然,只得按着记忆胡编乱造,把个书生吟诗撩妹,小姐芳心暗许的故事编造得曲折离奇,风骚更胜原著三分。

张宗宪一向自诩文采风流,听到这靠吟诗得佳人的故事正是搔在了痒处,一直听到才子佳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才意犹未尽地作罢。原来这美人还是爱才子,明天可得在玲珑姑娘面前多多展现才华。

林绍轩这晚被留在王家,直到用完晚膳才被张公子放了出来。

“古人真是好忽悠啊!”抱上一条大粗腿的林二公子志得意满,骑上大马回家去了。

明天,带上歆雅,去游湖,接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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