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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资本,家境丰厚的柳琴嫉妒我,教育局长帅气的儿子宋明被我搞得神魂颠倒,还有我那个傻子男人田平像狗屎一样对我唯唯诺诺,我该是感激他的,不都是因为我美吗,我曾经善良单纯,、可是我现在不这样了,我也不知道该死的人生会怎样,我不知道。我一有空就去学校图籍,在那里,我读到了英文版的简爱,已经不像少女时候膜拜,读老人与海,读飘,读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的英语能力开始突飞猛进。早上六点钟我会准时起来去学校镜湖的亭子里,那里一到夏天都是荷花的香气,即使是在秋天,星星点点的荷花依然随处可见,叶子像张开的大手,有时候我也会去土丘上,或者湖岸的木凳上,听英语磁带,背英语对话和课文,我是英语专业,一周给三个孩子做英语家教,所以我的成绩优异,作业和课堂提问表现突出。英语老师打扮时尚,浓妆艳抹,可却不讨厌我,还经常在课堂上表扬。不过那已经是大一第二学期的事情了。

宿舍的女生们,我就说说她们吧,没有一个跟我成为知己,她们笑的时候我配合得不是很好,我很少有快乐的事,又经常不在宿舍呆着,我也不知道她们怎样看我,似乎也无所谓,彼此都是过客,我是活在暗处跟蚂蚁一样黑色的爬行动物。有时候看见她们肆意欢快着笑,我心里就生出绝望,那样的我,已经死去太久太久。

下铺住的是舒芊,她的父亲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了不起对不对,是这样的,她长得娇小,爱吃橙子,草莓,多贵的水果都吃得起,所以皮肤水嫩,长相属于李小璐一型的。她后来去了北京,跟一个同届家境优越的男生好了,很般配的一对,去京城不久很快就买了房子。张娟,江苏人,跟秋瑾一样勇敢的女战士,跟一个志愿兵的老乡好上了,爱情被她演绎成熠熠生辉,波澜壮阔,后来,后来,我不知道他们童话般的的爱情是否继续延续下去。莹莹,她是只爱读书不爱生活,一直到大四还像个高中生,跟我一样穷困,但她单纯,后来读了浙大的研究生,再后来,我也不知道了,还有高高的孟岩,还有春春,还有老大,我写这些的时候,竟然还能记得起来,我是在提醒我自己,我也是大学生,只可惜两年后我就搬出了那个宿舍,至今跟她们音信杳无,可是,无论在怎样正常的环境,我都不正常。我是不正常的,我几乎没有朋友,高中这样,大学依然,我不得不这样,觉得凄伤。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5血祭

不过,念大学第一年,我绝没有现在叙述时的口气生硬,这样骄狂。我承认当时是畏惧的,并且总是感到自卑,首先我也是穷酸的农村孩子。校园的径侧有几处小松林,地上长着杂草。枝、枯叶到处都是,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张石桌,放着两个或者、四个石凳,恋爱的情人喜欢那里,他们有时候埋头写字,有时候抱着接吻,有时会悠闲聊天。

我也经常去到那里,图书馆经常没有位置,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渴望什么,样子看起来像只母兽,事实上,很久以后,也没有一个男生跟我亲近。

我的内心极其寂寞,非常非常广袤的黑暗填充着我的身体。我不愿意跟女生交往,她们的欢乐令我悲哀,我太敏感了,几乎是自闭的,我有难言的苦衷,没有人知道这些。我渐渐忘却家乡,但是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身上缠绕,我是被诅咒的人,脖子上套着绳索,只要生出一丝快乐,马上会衍生窒息。

但是要活着啊,被诅咒的人生也是人生。

我收到宋明来自长沙的信,我隐隐约约记得一些,他说,他永远会记得那个夜晚,我教会他成为一个男人,他现在很好并且快乐,读一所私立大学,再也没有了成绩困扰,他现在跟念财经学院的柳琴在一起,周末在外面租了房子,一起睡觉,打牌,逛街,还买了电脑,他说想起高中的生活,真是可笑,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说我是她第一个女人,他会永远珍藏着,还是很感谢,惦记我,别的还说些什么我都记不得了。

因为要不是那封来信,我都忘记跟他有过什么关系,曾经在一个桃树林里,我是为了什么跟他在一起发生性接触。我那么随便着付梓自己,把贞操献出,又得到些什么,是因为爱情吗我的第一次落红就那样随随便便洒在一片漆黑杂乱的桃树林里,什么都看不见,我脱落破损的处女膜成了一只桃花的养分,如果有人第二年到相同的地方赏桃花,看见那枚有着血腥气味的花朵,颜色比别的都要娇艳,他一定猜不出来,那是一个叫做姜心瑶的女孩曾经失身所致。

我把长沙的来信撕了,撕得粉碎,丢在外语系三楼梯形教室挨住的女厕所中,最里面的那个位置,跟带着肮脏血迹的卫生棉和擦大便用的卫生纸挤在一起。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同样时时绝望压抑的人生,有没有过那样的感觉,你操控不住你的人生,活着的人生由不住自己,感到痛不欲生,没有一双温暖的手可以被你握住,即使一觉醒来,尽是满眼苍凉。后来,当我开始渐渐对抽烟上瘾时候,我想像着迷漫的烟圈越过我的喉管进入我的胸腔,将我健康的肺一点一点蚕食,我看见我的肺叶由最初的鲜红颜色,一点一点变暗,渐成紫红,像干结的猪血,最后我看见它们终于成了黑色。象极了我的一生。

长春的冬天极冷,一到圣诞节时候总会很热闹。纷纷扬扬的大学把城市的景色装点。我们要去自由大路上扫雪,都是汽车轧过去的冰块,一层叠着一层,结实得像似钢铁,清冷清冷的空气,你能看见自己大口大口的呼吸,生命在那一刻变得格外清晰。城市的孩子没有力气,铲不动却很执着,在他们看来,这种费力的劳动跟乡下人进了城市一般新奇。我没有钱买纯正的羽绒服,手套是花三两块五在校门口摆地摊的大姐买的,鞋子已经记不得了。寝室的几个城市孩子,穿着厚底高帮牛皮鞋,隔寒的效果极好。小时候,一到冬天,阿妈总会觉得她的女儿们可怜,就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我们包将起来,里面套一件薄毛衣,外面一件厚毛衣,都是她一针一针织成的。外面的棉袄,也是她一针一线缝起来的,每次放学回家我跟二姐的背上,母亲伸进手去摸,准一手粘湿的汗。母亲离开以后,我几乎没穿过什么新衣服,一到冬天手脚就冻,先是痒,里面灼热,然后就像蒸发的馒头一点一点膨胀,嫩红嫩红的颜色,不几天,就溃烂了,生出脓疮,奇痒无比,我当时已经是大姑娘了,别人总是嘲笑我,流出来的疮水还会传染,于是满手背都是冻疮,脚上也是,走路时候生疼。

我至今能听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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