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你算个什么东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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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消息铃声响起,林风把车停在一家烧烤店门口,摸了摸沈晴雪的脑袋:“老婆,你不是最爱吃这家烧烤了吗?”

“你先去点菜,我接个电话!”待到沈晴雪进店以后,林风掏出手机,是杨旭发来的消息:“我被人跟踪,你多小心!”林风看完给他回道:“有事情记得给我打电话。”

林风刚准备走进店内,看着金杯车上下来一帮人,两个光头大汉拦阻了他:“请你跟我过去一趟,我老大找你有话说。”

“我要是不去呢?”林风瞅了一眼拦住自己的两个光头,抬腿就要进去。

“希望你他妈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两个光头大汉就要上来推搡自己,林风快速出手,快到两个光头就看到一到虚影从眼前一晃,还没反应过来,林风的手就已经放到两个人后脑勺上,一股巨力,两个“砰!”一声闷响,脑袋结结实实撞到了一起,两眼直冒金星。

金杯车里还坐着十几个,见状呼哧呼哧大步流星的往这边走,直接将林风围了起来,其中一个更是从桌子上顺手抄起一个酒瓶子,一砸两半,拎着就往这边来。

“干什么?林老弟可是我们老板的朋友,你们就是这么对待朋友的?”

副驾驶座缓缓打开,下来一个中年光头,豹头环眼,五大三粗,脑袋上有一道大疤,左边的脸上纹着一条盘踞的青龙,一眼看上去就不想是什么善茬,走起路来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王霸之气,引得在外面支着小桌子吃烧烤的顾客,纷纷侧目,大气都不敢喘。

十几个光头见状,都非常识趣的让出一条道路,瞪着眼睛看着林风,好像只要他们老大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把林风按在地上一样。

那个左边脸上纹着青龙的中年男人,阴沉着脸,以一副居高临下的神色看着林风,异常牛逼哄哄,一看就是混社会的住。

他胳膊下夹着一个爱马仕的皮包,穿着刚好到脚脖子的西装裤,脚踩一双大皮鞋,只见他不紧不慢的从皮包里掏出一包中华,叼在嘴里,含糊不清道:“谁有火。”小弟们马上争先恐后的给他点火。

这一幕把林风给看乐了,抽出旁边桌旁的一把塑料板凳,一屁股坐下。说道:“你们跟着我一路了,有什么事情赶紧说吧,我老婆还在里面等我吃饭呢。”

青龙光头,深深吸了一口华子,上下打量着林云,发生大笑:“好好好,不亏老板跟我说你是条汉子,让我不可硬来,确实是个人物,见到我柳三竟然还能这么淡定。“

周围的小弟看向柳三的时候满眼都是钦佩的神色,只有林风跟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心想这个人脑子是不是有点大病。

林风翘起二郎腿,上下扫了一眼柳三,不卑不亢:“我见得的大人物多了,你算是那个王八过来装大象“

柳三的笑容突然消失,林风当着这么多小弟的眼前抚了自己的面子,令他的脸色有些不好看,随机又大笑起来,眼底带着一丝寒色:“林老板就是林老板,说气话来气势都跟我这种混混不一般,初次见面,我给你带了点见面礼,希望你能笑纳。”

说吧,就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条小拇指粗细的大金链子,还有一沓红彤彤的钞票,得有五六万,这一出手就是十几万的手段,令在外面吃饭的顾客眼睛都快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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