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鸡尾酒吧的会面(1 / 2)

加入书签

宁浩听对方这么说,内心吁叹。

这生意人顾全大局可以理解,可是为了生意却迂回处理女儿的冤情,实则有些不仁。

“您放心,我并没向警方透露这酒的来源。”

“那就好。”

“只是我有一个问题,听小雨说这酒是郭雪让她男朋友来拿走的,可是这酒又和您的酒吧有关,那郭雪的男朋友之前来过这酒吧?”

听宁浩这么一说,郭父面露惊讶,看着阎小雨问:“小雨,郭雪有男朋友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阎小雨尴尬地低下头:“郭叔叔,对不起,是郭雪让我不要跟您说她和赖青学长在一起的事?”

“赖青?”郭父脸上浮出惊讶之色,“你说的赖青就是在我酒吧里打工的那个小伙?”

阎小雨睁大眼睛道:“郭叔叔,您酒吧里有个叫赖青的员工?”

“这还是小雪推荐的人,当时我也没在意,就安排手下的人面试了,我自然是没见过此人。”

宁浩一听,立刻说:“郭叔叔,您口中的赖青和郭雪的男朋友应该是同一个人。”

郭父道:“你们稍等一会儿,我去问一下这里的负责人,这个赖青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一会儿,郭父回来,说道:“这赖青昨天就辞职了。”

宁浩一想,绕了这么一圈,杀人凶手应该就是赖青。种种迹象可以推断,赖青最有可能执行这么巧妙的谋杀方式。

他父亲是开中医馆的,所以他对乌头碱的毒素最为了解。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份。而这些东西,中药馆是可以拿到的。

而知其毒性后,就可以完美地策划这起凶杀了。游泳馆鬼故事是赖青告诉郭雪的,这一铺垫很容易让郭雪大脑里存在这一幻想,从而产生相关幻觉。而当时在场的人也会误以为是郭雪见了鬼,而把她的死归于灵异事件。

选择游泳馆作案,即便当时马阳、王启文不在场,赖青同样可以让郭雪在饮酒后下水,造成溺死的假象。

毕竟,乌头碱中毒死亡的特征和溺水而亡简直太像了。两者混搭后,根本无法分辨死于何因。

而旁观者对死因也只会直接根据事件发生的表象进行判断。

警方为了尽快结案,直接说成是溺水死亡也没有人会怀疑。

可这一案件偏偏碰上了汪飞宇,从几次和他交谈下来,虽然这人痞气十足而且龟毛,可内心却有杆正义的秤。不查个水落石出他誓不罢休。

可是宁浩仔细一想,其中还是有一些盲点……

这一切的作案步骤看似都是赖青被动进行的。

约他们去游泳馆的人是阎小雨,而不是赖青。

建议在游泳馆开万圣节恐怖派对的人是马阳,不是赖青。

提议一起下水的人是王启文,也不是赖青。

主动让赖青带酒的人是郭雪自己,并不是赖青本人,而且赖青从来没有强求过郭雪喝酒。

这些都不能完全说明赖青就是投毒杀人的人,虽然他在酒里下毒的可能性最大。

如果按杀人动机判断,若他因为早就知道郭雪腹中胎儿不是自己的,也没必要饮恨而动杀念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