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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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如典型的雷家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所有人虽然都注意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拓宾下马,把缰绳挂在马鞍上,然后大步走向火堆,蹲下来暖手。瞪了红色的火焰一会儿以后,他不带感情地说:“我追着他的足迹,但在河边转向南方时追去了。”

裴恩塞给他一只新月形皮革酒囊,一条面包和起司。拓宾喝了口酒,抹了抹嘴吧,看着其他人被火光照红的脸孔。“看来你们也没有任何发现。”他用嘴撕开一大片面包,开始咀嚼。

“嗯。”裴恩摇摇头,说道。

“我敢打赌,他一定又泡上了哪个女人,留我们在这里挨冻受苦。”谭约翰不悦地说。

裴恩戳了那个人的肩膀一下,要他闭嘴。“就算她再怎么动人,他也不会把我们丢在这里的。洛杰爵士的私生活虽然非常浪荡不羁,但他绝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对国王的义务。他是来这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不是来酒家玩乐。”

几个同行的人低声发出赞同的声音。

拓宾吃完最后一块起司,抬起头来。“他当时是去追一名骑马的人,我从山谷上看得很清楚。有谁知道为什么或那是谁吗?”

所有人摇摇头,而其中一个说:“约翰问过村庄里的人。”

“嗯,”另一个人用厌恶的声音说。“那群村民真是迷信,除了督伊德女巫和恶魔巨石以外一无所知。”那名叫约翰的男人喝了另一口酒。“威尔斯人都是怪胎,只会唠叨一些废话。在第二个村民在胸前划十字,然后匆忙逃走,仿佛我要求的是跟恶魔本人会面。我只好放弃问话,只骑过村庄。”他摇摇头。“莱迪村没有任何东西是洛杰爵士会感兴趣的,没有酒馆,也没有妓女。”

“那马匹呢?”

“村里唯一的马是一匹二十岁的耕田用牝马。”

全部的人陷入一片沉默,然后某个人把另一个煤块丢进火堆里。

“说不定,”一个人冲口而出说。“伊丽夫人改变了心意,追着他到这里来。”

拓宾僵住,冷冷地瞪着那个人。“我姊姊现在正和她丈夫一起在艾索登。我正式警告你:不许再提起她的名字,否则走着瞧。”

那人低下头,含糊地说了声抱歉。气氛再次变得凝重,一部分是因为紧张,一部分则是因为一些并不喜欢拓宾的人沉默不语所致。

“我们早上出发,”拓宾一边站起来,一边对其他人说,然后走向自己的坐骑。“必须去向国王报告这件事。”

“我在这里等,”裴恩顽固地说。“洛杰爵士会回来的。”

拓宾攸地转身。“姓费的不会再回来了。”

“你不像我这么了解他,”裴恩争论道。“我跟他到过法国、罗马,还有他和国王及麦威伯爵一起到圣地时,我也在他身边。他会回来的,”他将粗壮的双臂交抱在胸前。“不过两个晚上,我要留下来。”

“你跟我们走。”拓宾缩短两人的距离,无视裴恩巨人般的身高,瞪视着他。“这是命令。洛杰爵士不在,就由我决定该留或是该走。”

两个人瞪视彼此。

“别搞错,裴恩,”拓宾警告道。“我们明天出发去向国王报告,让爱德华决定要怎么做。”他转身,从马背上拉下一个铺盖,铺在地面上。“现在睡觉。”他坐在床垫上,直直地看着每一个人。“这是另一道命令。”

当洛杰的部下开始打开自己的铺盖时,雷拓宾爵士躺下来,同和其他骑士一样的方式进入梦乡:手放在剑柄上面。

第二天早上,英格兰佬比较安静了,皮肤的温度似乎也低了些。经过三个晚上,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变长,脖子上的胡须让她换药的工作变得困难,特别是当伤口也变得更加肿胀时。

所以黛琳用一把锐利的刀子刮掉胡子。这并不是容易的工作,因为她只剩下一只眼睛可以看,另一只被他打到的眼睛跟他的脖子一样肿,而且一碰就痛。

她放下一只盛满清水的木碗,赶开靠近这只木碗的烦人松鼠。毛猪在另一个角落吃着蒲公英草根不理她,用以报复她对它的冷漠。

跟以往一样,不飞的苍鹰像生了根似的,栖息在毛猪的背上,其他的小动物不是在柳条笼子里,就是在外面,但野生的反舌鸟和好奇的麻雀停留在窗台上,啄食着她为它们留下的面包屑。

她开始小心地将刀子浸到装满清水的木碗中,再用刀锋缓缓划过他的肌肤。非常幸运地,他一直没有移动,因为她唯一有过的练习是有几次帮狐狸或是松鼠刮掉伤口上的毛。

当刀锋在粗糙的胡须和肌肤上移动时,发出一种跟他一样的粗嘎声音。她刮过下吧,移向脸颊,刀锋经过的地方露出了粉红色的皮肤。她的任务在嘴吧附近变得更加艰辛。

她咬住下唇好一会儿,瞪着他的下吧,试着决定要怎么处理环绕着这里的粗糙毛发,最后她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嘴,将它拉紧,然后用刀子仔细地刮过皮肤。

当她做完时,便坐倒在地,松了一口气。完成了。

她低下头看着他。

她惊讶而不情愿地发现:他隐藏在胡子底下的下吧并不软弱,而是相当有力的。这个英格兰佬很英俊,太英俊了。

他脸部的线条有棱有角,高贵的五官有如老鹰。原本盖着胡子的脸颊陷下,即使在昏迷中,嘴唇仍然顽固地抿紧。绕着眼角的细小纹路显示这个男人笑口常开。

好一会儿她想像着:这个男人为了什么在笑,他的孩子?妻子?他的手上没有婚戒,也没有其他珠宝,连个简单的戒指都没有。

他眉毛的颜色比胡须深,跟头发一样是深深的暗红色。如果他张开眼睛,那会是什么颜色的?

早上降低的皮肤温度,应该是因为晚上冷空气的关系,因为到了中午,他又发烧了。发红的肌肤从脖子延伸到额头,细小的汗珠开始在脸上凝结。

她用蒲公英精、蒜末和新鲜的苜蓿熬汤,然后用汤匙喂进他的嘴里,提供他力量抵抗第二次的发烧。她擦拭他的脸颊,并在脖子上换上新的药膏。

这天稍晚的时候,他又变得焦躁不安,她剪开他的上衣,然后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放上湿凉的布,胸膛上浓密的红色胸毛,厚得像是长在森林地面上的青苔。

他在夜晚来临之前不停地和绑住他的绳索挣扎,而她不得不再次压住他,阻止他的扭动,奇怪的是:当她的脸靠上他的胸膛时,他忽然就静止了,她又得抬起头确定他还活着。

他粗嘎地吐出一个字,然后是精受折磨的表情。

那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从他说它的方式,她这么推断着;他的声音如此地轻柔,几乎可以说是温柔的,就像是情人说话的方式。

然后眼泪滑了出来,滑过眼角的笑纹,滚下他的太阳穴钻进发线里,仿佛从未存在似地消失无踪。

他的伊丽站在房间的拱门下,深蓝色的斗篷兜帽掩住她的头发,并在她的脸上投下阴影。他已经两星期没有看到她,没与她同床共枕则更久。他夜里醒着,思念着她。当他闭上眼睛,看到的是她的面容,就像这么多年来她的倩影已经蚀刻进那里似的。她一直拥有他的心,像是从永恒之前便开始了。为了再见她一面,他等了好久,现在她终于来了。

她轻唤着他的名字,他走向过去拉起她的手。他看到她在哭,便想要抱住她。但她躲开了,迅速地转过身,使得斗篷兜帽落了下来。墙上烛台的蜡烛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闪闪发光。

“我不能再与你见面了,洛杰。”

他听到了这些话,但无法相信,无法相信这是伊丽说的。她属于他,而且永远属于他。

“不,伊丽,”他笑着告诉她。“你在开玩笑。”

她转过来,挺直肩膀,态度坚定,泪水因对他的怒火而干涸,眼里燃烧着。“我告诉你的每一句话都是很认真的,但你不相信,因为那不是你想听的,这就是我才会这么久才来找你。”

“这次我会听的。告诉我,你为什么觉得你不能再与我见面了。”

“一个最好的理由,”她顿了一下,直直地看着他。“毕修格快回来了。”

“你丈夫已经死了。”

她摇摇头。“他被俘虏了,赎金送到就会被释放。他病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死。”

她的话像勒住他喉咙的手,让他说不出话来。“你不爱毕修格。”

她的眼神变得遥远。“你不知道我和修格之间的一切。你不知道我们有些什么,或没有些什么。”

“你一直爱着我。”

她的手指划着橡木桌上的线条。“我不认为你我所拥有的东西是爱,洛杰。”她抬起头看着他。“我们相遇的时候太过年轻,不喜欢父母告诉我们什么人可以爱,什么人不行。我们所拥有的只是那样。”

他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他知道自己所感受的是爱。他强迫她转过身,并吻着她,让她知道他们之间所真正拥有的——那日夜啃噬着他,像是某个活在他身体深处的狂野感受。如果那不是爱,那么他必然是疯了。

她没有回吻他,毫无动静地杵在原地。无动于衷而冷漠。

他退开来,看着她的眼睛,希望看到她对他的渴望。但里面没有渴望,没有爱,没有他想看到的任何东西。

他看到的甚至比他所可以想象的任何事物都更严重。他看到怜悯。他诅咒着转过身,以免自己做出摇晃她之类的傻事。“你不必在我和修格两人之间作选择。我会留在你的生命中,即使修格是其中的一部分。”

“没错,你会,但修格不会,而我拒绝故意对他不贞。法律与上帝为证,他是我丈夫。他是个好人,洛杰,而我不会伤害他的。”

“但你会伤害我。”

“找一个会爱你的人,那才是你应得的。”

“我找到了。“他告诉她。

她摇摇头。“那不是我,”她走向门口。“再见,洛杰,保重。”然后伊丽关上了房门。

他可以听到她踏在石阶上的脚步声,柔和而谨慎的敲击,就像是一点小小的回音,如同带着死讯的信差在门上敲出的声音。

伊丽离开了,她所留下的寂静让他像是聋了一般。他站在房间中央,瞪着天花板上的横木屋梁,什么也看不到。

他无法呼>吸>,感情、灵魂、心痛压迫着他的生命和呼>吸>离开躯体。他听到她远去的马蹄声。她离开他了,什么也没带走。

洛杰开始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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